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法律后果
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哪些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1. 财产处置类
恶意处分财产权益(如放弃债权、虚假转让等)
恶意减损责任财产(如不合理高价受让他人财产)
2. 拒不履行类
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
违反限制消费令
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票证
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
3. 暴力对抗类
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
毁损执行装备和材料
案例一:虚假和解逃避执行
案情:侯某某欠程某310 万余元,法院判决后拒不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侯某某对邱某享有 210 万余元到期债权。二人达成虚假和解协议,邱某仅支付 10 万元,侯某某放弃剩余债权,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判决:侯某某、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案例二:协议离婚转移财产
案情:王某欠李某54 万元,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与妻子王某某商议,次日办理离婚手续,协议将所有财产转移给王某某,所有债务由王某负担,致使判决长期无法执行。
判决:王某、王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