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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账多留意 款项性质请备注

来源:以案说法   时间:2023-09-20   

微信转账多留意 款项性质请备注

  随着科技发展,手机的功能越来越多。现在大家出门,只要带上一部手机,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与此同时,因为手机微信转账所产生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期,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多起因微信转账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1年,马某某以购买车辆保险为由,向妥某某借款4000元,承诺10日内还款,妥某某通过微信向马某某转款,而马某某一直未偿还妥某某该笔借款,故妥某某将马某某诉至法院。

  无独有偶,赵某某和雷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赵某某通过微信向雷某某转款2.5万元。后赵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向雷某某转款2.5万元系借款,要求雷某某偿还该笔借款,但雷某某称该笔款项并非借款,而是赵某某向其兑换的现金,并提交了录音和证人等证据予以证明。

  庭审后,妥某某找到马某某,马某某向妥某某出具了借条,法院最终判决马某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妥某某借款。

  因赵某某仅有一份微信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据对其诉求予以佐证,法院仅凭该份转账记录无法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借贷关系,故没有支持赵某某的诉求。

  释法

  同样的事情,但是出现了不一样的结果。因此,可以微信转账,借条要当面给,不要因为麻烦、碍于面子等原因就不写借条。需要提醒的是,借条最好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事后有纠纷,有明确的身份信息会好处理很多。现实中,很多时候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名字,却没有其他信息,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的事情。

  如果碍于客观情况不方便立书面证据,那也要留心收集、固定电子证据,如果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借钱给对方,务必备注好钱款的性质,还可以在沟通中确定对方的身份、款项性质、数额等,减少后期可能造成的麻烦。

  还有一些情况需要注意,比如恋爱期间双方的转账,被认定为赠与的可能性很大,特别是数额较小的红包或者是由特殊含义的红包或转账。如果有发错的红包,对方不肯退还怎么办?这种情况可以和对方联系,或者请求平台客服人员帮助协调,对方还是不退还,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一定要注意保存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记者 郭佳 通讯员 柴俊彦)来源:青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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