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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挣钱,不代表你没份

来源:婚姻   时间:2026-06-22   

法律有法律的规定,不以我们个人意志为转移。法律讲求的是普遍约束力和强制性,它不因某一方的主观意愿或私下约定而改变。 最普遍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往往是争议焦点。而普通人的财产主要集中在房产、车辆和存款三类。


到底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句话概括:结婚后赚的,基本都是两个人的。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从领结婚证那天起,到离婚判决生效或一方死亡那天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统统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月薪、年终奖、外快、稿费,全算。

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开店赚的利润、炒股赚的钱、基金分红,全算。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专利转让费、版权稿酬,全算。

第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爸妈留的遗产、别人送的礼物,原则上也算——但有一个重要例外: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写了"只给一方",那就不算共同财产,归那一方个人所有。

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公积金、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这里有个细节要注意:法律说的是"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不要求钱已经到账。出版社答应给你的稿费,哪怕离婚前还没打款,也算共同财产。

离婚时怎么分?

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一人一半。但法院不会机械地对半砍,会综合考量三个因素:

一是照顾子女权益。孩子跟谁,房子可能倾向谁。

二是照顾女方权益。考虑女性在婚姻中可能处于的弱势地位。

三是照顾无过错方。对方出轨、家暴、重婚?无过错方可以多分。

另外,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有人认为,夫妻一方没有收入,就不是共同财产的贡献者。离婚时就要把自己的所有付出和工资所得全部要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家务劳动、子女抚养、生活照料等非经济性付出,同样构成对家庭的重大贡献,法律明确予以认可,在财产分割时同样享有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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