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开庭,好久没有写点什么,突然想起前几天开庭遇到的一件事,事情也不复杂,简单说就是甲和乙的朋友关系,甲想买车,约乙一同去4S店,当时甲购车款不够,就让乙代付了几万元,乙就将这几万元直接付给了4S店的老板。甲当日就将车买下,开走。事后,乙要求甲偿还垫付的购车款,甲拒付,乙无奈并起诉。庭审中,甲未当庭(也许的无颜面对乙),只委托了律师到庭。然而,在面对乙提供了视频证据,付款证据时,甲律师公然否认存在购车这回事情,完全不承认乙帮甲支付车款......
在法律的世界里,律师本应是正义的守护者、公平的捍卫者,以专业知识和高尚品德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然而,在长期的诉讼庭审实战中,却见少数律师为赢案不惜背离职业伦理,违背诚信底线与事实真相。一些律师在利益驱动下选择帮着当事人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睁眼说瞎话成了一种“诉讼技巧”,这种低劣的行为不仅损害司法公正,也玷污律师职业形象,他们或许能在一时之间误导他人,但假的终究真不了,真的也假不了。在法律的严谨审视下,他们的谎言终将被戳破。
当事人委托律师,是希望借助律师的专业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哪些明显违法,不讲基本诚信的行为,律师还要代理,帮忙掩盖事实,甚至为其虚假陈述推波助澜,无异于助纣为虐。作为律师,我们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任。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使命,坚守道德底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赢得社会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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