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房间里没开灯,林晓闭着眼睛倦缩在沙发上,茶几上是刚刚收到的市西海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这是她几个月来一直急切盼望的一审判决书,现在却连碰都不想再碰一下。
自打林晓因父亲的房屋与嫂子汪昕发生纠纷以后,林晓想跟嫂子协议解决,她主动把协议起起草好了用微信发给嫂子,可是汪昕置之不理。朋友居间调解劝和,汪昕还是置之不理。林晓到房屋管理单位市日杂批发公司信访反映父亲的房子问题,批发公司电话联系汪昕来公司协商解决,汪昕依然置之不理。林晓尝试所有的正常渠道都走不通的情况下,百般无奈只好向西海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批发公司也支持林晓走司法渠道处理。
林晓提起诉讼之前,咨询过一些律师朋友,有的说林晓父亲的房屋是企业自管公房,承租人变更属于企业内部管理权限范畴,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指导性文件规定,此类案件法院根本不会受理立案。还有的说如果房屋产权已经登记在汪昕名下,房本上写的是汪昕的名字,劝林晓还是别打这个官司,根本打不赢,甚至开庭就驳回。还有说这事都过去30多年了,房改都过去25年了,就是打官司也过了时效,法院不会受理的。还有说凡是房屋纠纷官司,法院只认房本,房本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房屋产权登记是受法律保护的。
可是林晓不信,坚持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法院不但立了案,而且开庭进行了审理。这让林晓对胜诉的信心大增。林晓相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句老祖宗留下来的至理明言。这个案子法律关系明确、事实非常清楚,用一句话就能简单地说明白:林晓父亲的房子,本应子女林成、林晓共同继承,如今哥哥林成也已去世,房屋被嫂子汪昕一人独占,这官司打到哪儿,也是她占理。林晓诉状里事实写得清清楚楚,理由陈述得明明白白,而且提供了父亲的原始房屋承租合同、房租收据、嫂子篡改和伪造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充分证据。而法院开庭审理时汪昕根本不敢出庭直接面对林晓,请了个律师语无伦次,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林晓父亲的房屋就该归儿媳汪昕所有,只是罔顾事实一味狡辩。审理过后林晓非常乐观地想,法官就是想判林晓输都找不到理由。林晓甚至都在想,如果赢了官司她也不会要房子,她会跟嫂子重归于好,房子还让嫂子汪昕和侄子林之召继续住,想住多久住多久。如果嫂子坚持要卖房,林晓决定将她应得的一半售房款大部都送给侄子林之召,其实也等于送给汪昕,让他们母子置换一套更大点的房子。她只要赢在理上就足矣!这起关于林晓父母房屋遗产纠纷案,关乎的不仅是那套承载着林晓无数儿时美好回忆的老房子,更是她对已逝父母的深切怀念。然而,今天收到西海法院一审判决书,那个叫史敏的年轻女法官一纸判决无情地驳回林晓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汪昕为案涉房屋产权人。这判决如同一记重锤,将林晓的原本美好的愿望砸得粉碎。林晓打这场官司本来争的只是辨明是非曲直的一个“理”字,官司落定之后,还不至于毁掉家人原有的“情”字。而法院判决却从法律层面上将林晓与汪昕彻底地树立为对立面,双方已经再无重归于好的可能了。
(作者:李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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