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赠与合同纠纷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张甲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第三者需向原配韦乙返还夫妻共同财产数万元。本案由陈睿律师代理原配韦乙一方,历经一审、二审,层层举证、据理力争,最终帮助当事人守住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序良俗。
案情回顾: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原配起诉维权
韦乙与李某是合法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李某在网上结识张甲,二人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韦乙偶然发现配偶的转账、代付记录以及二人不正当交往事实后,内心备受冲击。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二人共同共有,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配偶私自把大额财产赠与第三者,严重侵害了韦乙的合法财产权益。在多方咨询之后,韦乙委托陈睿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张乙返还涉案夫妻共同财产。
一审阶段,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无效。判令张甲返还韦乙钱款。
一审宣判后,张甲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并声称自己是被李某欺骗,不应承担全部返还责任,试图推翻一审认定的关键事实,大幅缩减返还金额。
二审交锋:证据为王,法理明晰,陈睿律师全力应诉
为还原案件事实,陈睿律师细致梳理全部资金流水,逐一核对微信转账、银行交易明细;同步收集固定车辆登记信息、保险单据、购车佐证材料,把李某代付购车款这一关键事实的证据闭环补牢。同时,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被欺骗、过错相抵”的上诉观点,陈睿律师提前做好法律检索与庭审辩论预案: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本身自始无效,返还财产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后果,对方主张的名誉、身心损害不属于本案赠与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不能作为减免返还责任的理由。
庭审之中,面对上诉人的抗辩,陈睿律师条理清晰地提交全套证据,逐项回应对方质疑,完整还原资金去向,明确阐释法律规则:夫妻共同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单方赠与第三者的行为本身就因违反公序良俗归于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终审落槌:维持原判,守住公序良俗
安康中院二审审理查明,车辆登记资料、保险凭证、资金记录能够相互印证,法院采纳了陈睿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最终,二审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诉讼费也由上诉人自行承担。历经两审,韦乙的维权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律师寄语
这场官司,不只是一笔钱款的追回,更是法律对合法婚姻、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力保护。很多当事人遭遇配偶私自赠与第三者财产时,常常迷茫无助,不清楚哪些证据有用、该以什么理由起诉、面对对方上诉该如何应对。
这起案件的胜诉,是陈睿律师扎实办案、细致取证、精准把握裁判思路的又一次实践。从证据摸排、案情研判到两审庭审从容抗辩,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严谨负责,用专业法律能力,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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