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间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矛盾,为企业的发展和营商环境的优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原告某设计公司参与被告某装备公司招标的设计项目,并支付了投标保证金60000元,后原告未中标,但被告迟迟未退还原告保证金,原告遂将被告诉至高新法庭,要求被告退还投标保证金60000元及违约金。
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认为双方争议不大,主要是被告履行上暂有困难。为了尽快解决纠纷,减轻企业诉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进行庭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同时,法官也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同意退还保证金60000元,原告也放弃了违约金的主张。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高新法庭的高效工作和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
此次庭前调解的成功,不仅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减轻了诉累,也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旬阳市人民法院高新法庭将继续秉持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刘力搏 来源:旬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