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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典出“金包银”,换来“银手铐”

来源:以案说法   时间:2023-11-22   

团伙典出“金包银”,换来“银手铐”

   团伙利用“金包银”的方法将数条金包银材质项链充当纯金项链向典当行进行抵押,致使多家典当行上当,蒙受近20万元的损失。近期,经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高某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当天,店里来了几位年轻人,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金项链’作抵押,说一个月之后赎回。”2023年2月的一天,江先生经营的典当行来了三名年轻男子,以急需用钱的理由抵押“金项链”。江先生用火试烧了这条“金项链”,金色的项链在烧灼后散发出一层金色的光泽。感觉没有什么问题,江先生便与上门抵押的几名男子谈妥了价格,将这条“金项链”收入囊中。

  谁承想,“金项链”只是表面镀了一层金,真实的材质却是银。“我原本想让他卖,对方怎么也不答应,非要我们保管,抵押在我们这里,所以我也放松了警惕,哪知道我儿子店里也遇到同样的事。”几天后,江先生与儿子聊天时,两家店共同的遭遇让江先生心存疑惑,他拿出对方寄放的“金项链”,仔细检验后,才发现是“金包银”的假金项链。两人便于次日报了警。

  原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邹某对典当行十分了解,知道典当行一般不会对抵押的金饰进行破坏性检验,用“金包银”的首饰很容易蒙混过关。邹某便购买了金包银材质的假黄金,和同伙共同实施诈骗。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22年12月以来,先后在江西省宜春市、吉安市、赣州市、九江市、南昌市、萍乡市以及湖南省株洲市等多地流窜作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今年8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邹某、高某等8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刘亭亭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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