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漠化土地106.8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荒漠化土地的41.52%;沙化土地74.6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沙化土地的44.25%。”水土流失、河流湖泊干涸、耕地草场退化……新疆是我国通往中亚、南亚和欧洲的重要交通枢纽,是维护西部地区稳定的重要战略支点和国家重要能源储备地,然而脆弱的生态环境一直制约着它的发展繁荣。
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立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10月30日,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签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框架协议》,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库尔勒市城乡防护林管理处联合设立“绿色援疆”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安铁力量。
一条丝路 两地情长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方略,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在全党全社会奋力投身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下,近年来,新疆中东部地区整体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西部尤其是南疆地区,由于地域辽阔、生态环境基础较差等客观原因,生态修复和荒漠化防治任务重、难度大,驻地单位“势单力薄”,亟需发动更多力量参与其中。
陕西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与位于丝绸之路核心点的新疆脉脉相通,积极响应国家援疆号召,助力美丽新疆建设义不容辞。安铁法院作为陕西最早探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的法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积极践行动态修复司法理念,努力构建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格局,为守护秦巴汉水生态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是陕疆两地法院推动解决新疆生态环境问题共商、共建、共享的生动实践,安铁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先行者和主力军优势作用,把保护秦巴汉水生态环境的司法经验带到新疆,与驻地法院共建新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
勇当“绿色援疆”排头兵
美丽新疆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环境较好、保护修复资金相对充裕的其他地方尤其是中东部地区,在做好本地区相关工作的同时,应有支援边疆、推动东西部生态环境平衡发展和共同促进的意识觉悟。陕疆两地铁路法院签订《框架协议》是筑牢绿水青山司法保护屏障的担当之举,也是以能动司法践行“公正与效率”的务实之举,更是跨域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创新之举。共同提出的“绿色援疆”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不仅有助于秦岭和南疆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紧密结合,更为全国法院及其他单位组织支援南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搭建了重要平台。
下一步,安铁法院将竭力当好“绿色援疆”排头兵,通过生态修复资金支持、共建生态修复基地、执法司法人员交流等形式,为进一步健全交流机制、抓好推进落实冲锋陷阵,打开局面,扫清障碍,力争引发更高层面和带动更大范围对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提高新疆乃至西部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将生态环境保护这篇大文章在更高层面和更广阔天地做得更好,为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张韵晗 张雷虎)